校内部门项目负责人因科研项目开展并符合项目预算,需租赁校外科研用房,经本部门同意后,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OA备案,备案后由申请单位按学校采招流程进行合同签署等后续工作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定期将相关信息提交教育部“一上”数据。
备案流程如下。
1. 申请人经OA系统提交租赁备案信息,内容包括:
1) 租赁房屋用途。
2) 开支经费来源、经费卡号。
3) 项目负责人(或代办人)姓名、联系565net必赢。
4) 产权证复印件、拟租赁合同初稿,或拟租赁房屋地址(区域)、租赁期限及年度费用。
2. 申请部门审核,同意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。
3.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用房管理科进行备案,转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。
4. 项目负责人按学校采招流程进行申购、合同签订及履行等。
5. 合同签订后,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正式稿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请OA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留存,对与初稿不一致信息进行更新。
6. 租赁合同如遇续签、提前终止等情形,项目负责人需及时经OA报部门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更新备案信息。